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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发布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
2018-12-19 10:15:00  来源: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各位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好!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娄勤俭书记对公益诉讼的指示要求,以及省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的《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精神, 更好地履行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及时向社会公众普及公益诉讼法律知识,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在今天召开此次新闻发布会,向社会介绍公益诉讼基本制度,并由“开检君”发布我院公益诉讼工作的具体开展情况。

  记者:请简要介绍一下公益诉讼的制度由来和目的。

  开检君:好的,我将从制度沿革、监督领域两个方面来做介绍。

  (一)制度沿革: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为期两年的提起公益诉讼试点;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入法;2017年7月1日起,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

  (二)监督领域: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分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和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民事公益诉讼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拟提起公益诉讼的,应当依法公告,公告期为三十日。公告期满,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不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公益诉讼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检察建议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依法履行职责,并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出现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继续扩大等紧急情形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十五日内书面回复。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记者:我们了解到,开发区检察院虽然是刚成立的检察院,但非常重视公益诉讼工作,请问你们的发力重点是什么,有哪些成效?

  开检君:好的,自今年正式受案以来,我院积极开展“法治护航 绿色发展”公益保护行动,围绕辖区国有土地转让、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1-10月份,共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1件,决定立案34件。其中环境资源领域2件、食品药品领域1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31件。经调查确认后,决定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发出检察建议34份,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全部获得采纳并整改。

  记者:在具体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有哪些典型案例吗?

  开检君:(一)市某某局怠于履职案

  我院办理的市某某局怠于履职案,值我市创建文明城市这一特殊时期,猴嘴街道铁道巷因行政区划调整,管辖权不明,该地居民生活垃圾多年无人问津,行政机关互相推诿,对居民生活质量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鉴于此,我院及时向连云港市某某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该局依法履行职责,于当日就解决了居民多年反映无果的顽疾。

  (二)区

  某某

  局怠于履职系列案件

  积极开展“以检察之名,护国土安全”公益诉讼创新项目,期间共检查相关卷宗53册,发现问题卷宗31册,涉14家企业共计5327.94亩土地。发送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1份,督促该部门在限期内共征缴土地闲置费5558.88万元,收缴开工保证金500万元,督促开工3宗,签订延期动工合同6宗,签订收回土地使用权协议10宗,有效的促进了国有土地的依法合规使用,这项工作的开展得到了省院检察长刘华的肯定。

  记者:开发区院的公益诉讼工作能够取得成效,应该是得益于一套谋划得当的思路吧?

  开检君:下面我来介绍一下我院围绕公益诉讼工作的思路和做法。我院紧紧围绕市委、区党工委中心工作,严格按照上级院的工作部署,服务大局,切实履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职能,全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一)强化政治担当,将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

  切实增强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将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一把手”重点工程来抓。成立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史良成同志为组长的公益诉讼领导小组,凝心聚力,推动公益诉讼工作稳步开展;在国土资源领域专项监督过程中,史良成检察长牵头召开联席会议,亲自向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分局送达检察建议书,督促国土部门积极履行监管职责。

  (二)服务中心工作,将公益诉讼工作融入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之中

  紧紧围绕辖区党工委中心工作,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找准公益诉讼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切实服务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在服务 “国土双清”专项工作中,设立派驻国土部门行政检察室,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工作的沟通协调;积极派员参加 “263”环保专项行动,对行动方案提出检察意见2条;主动对接环保执法部门,建立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作机制,积极服务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

  (三)坚持内外协作,形成公益诉讼工作监督合力

  一是加强内部协作机制建设。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作配合机制,如我院刑事检察部门与民事行政检察部互相配合,对于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的涉公益保护线索,以及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发现的犯罪线索,实现信息共享。二是加强外部合作机制建设。分别与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分局签订《关于建立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工作联动机制的意见》,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主动加强与公安、环保、水务、国土、食药等部门的沟通协作,获取有关案件线索。如我院在与市政服务热线沟通过程中,获得2件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均在我院监督下整改到位。

  记者:开发区院下一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打算是什么?

  开检君:(一)增强服务大局意识,提升公益诉讼工作效果

  按照上级院和区党工委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服务大局意识,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围绕辖区工作大局,突出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案件,提高公益诉讼的办案质量和效果,为服务辖区“国土双清”、“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建设履职尽责。

  (二)完善工作机制,汇聚公益诉讼工作力量

  紧紧依靠区党工委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密切同监察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作配合,推进成立公益诉讼“一盘棋”格局;同行政执法机关建立问题反馈机制,打造公益诉讼工作的“统一战线”,切实保证检察建议落实到位。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公益诉讼工作水平

  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员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干警的担当意识、主动作为意识。加强公益诉讼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按照专业化精神和专业化队伍的原则,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根据公益诉讼工作的实际需要,筹备组建公益诉讼专业化办案机构或办案团队,有效提升我院专业化办案能力。

  编辑:孙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