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检 察 建 议 书
连开检刑一建〔2019〕1号
连云港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近期,本院在办理你局移送审查起诉的卢某某等七人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案中,经审查,发现多名被害人被涉案犯罪嫌疑人采用暴力、“软暴力”等违法犯罪方式讨要高利贷、非法债务过程中,因被害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多次报警,相关接警单位多以双方存在经济纠纷为由未引起足够重视,导致被害人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护,更甚者受到更严重侵害。为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防止类似情况在高新区辖区内发生,现依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及《江苏省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特向你局提出以下建议:在类似纠纷处警中应查明相关事实,区别对待,对正常索要债务所引起的纠纷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对“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查处、严厉打击。
以上建议,请你局认真研究落实,并在十日内将整改意见函复本院。
2019年5月24日
回函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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