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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为民办实事——开发区检察院司法救助帮扶五个被害家庭渡难关
2021-11-18 09:17:00  来源: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是你们和村委帮我们筹到了救急钱,我的病又有希望了,生活还要继续下去……”11月16日,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上,被救助人钱某某从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吴明手中接过司法救助金时,心中百感交集。

  这场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源于开发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共导致2死2重伤1轻伤的交通肇事案件。

  

  今年4月下旬的一天,犯罪嫌疑人牛某某驾驶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沿开发区东方大道行驶,至242省道路口处,因违反路口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致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和多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其中乘客陈某某、杨某某经连云港市东方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牛某某负此事故主要责任,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负次要责任。

  在案件审查起诉环节,开发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经审查发现,这起重大交通事故导致多人死伤,但犯罪嫌疑人牛某某无赔偿能力,让5个本就脆弱的家庭更加“风雨飘摇”,遂在依法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牛某某的同时,将案件线索移送控申检察部门启动司法救助审查程序。

  随后,承办检察官逐户上门走访了解被害人家庭情况。在死者杨某某家,斑驳灰黄的墙壁、简陋的陈设让承办人印象深刻,杨某某不幸离世后,家庭失去经济来源,他体弱多病的妻子钱某某患疑似肝血管瘤无钱医治,生活雪上加霜。而在另一名死者家中,失去了“顶梁柱”后,他的未成年子女和多病的父母也失去了生活和就学的经济来源。在走访过程中,检察人员还详细介绍了国家司法救助政策,鼓励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向检察机关申请司法救助,并耐心解答他们的疑问,帮助老人及未成年人完善申请资料和手续。

  

  开发区检察院最终经审查认定,该案属重大交通事故,涉及被害人2死2重伤1轻伤,车辆保险不足以给予被害人近亲属保障,案发后犯罪嫌疑人牛某某雇主仅支付少量丧葬费和医药费,牛某某无赔偿能力,5位申请人的情况符合《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应当予以救助。

  司法救助金获批后,11月16日,开发区检察院组织了这场集中发放活动,该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高霞宣读了《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本案5位申请人共获得司法救助金7.5万元。检察官现场介绍了司法救助的帮扶性质等内容,并建议被救助家庭合理使用救助金,同时表达了对被救助家庭的美好祝愿。

  “我的身体已经在慢慢恢复了,刚才活动前又见到了两位检察官,他们很关心我的身体,我和家属都非常感谢他们。”一位申请人说。

  编辑:孙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