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雨花台烈士纪念馆陈列着一张特殊的照片。照片上的少年稚气未脱,眉眼俊秀,但眼神坚定,照片背面写着“长别人世”四字。这是雨花英烈袁咨桐牺牲前留下的最后一张照片。当时他只有16岁,是雨花英烈中最年轻的一位。
袁咨桐,1914年出生于贵州一个地主家庭。1924年,他在贵州著名教育家、爱国人士黄齐生创办的达德小学读书。一次,黄齐生口出上联“大丈夫作大计划”,要袁咨桐对下联,袁咨桐当即答道:“新理论建新国家”,深受黄齐生赞赏。在恩师的影响下,袁咨桐立下要为天下人幸福而奋斗的人生理想。
1929年1月,黄齐生应陶行知之邀来晓庄师范任教,袁咨桐随之到晓庄师范小学部读书。在晓庄师范,地下党支部的石俊、叶刚等经常与袁咨桐来往,并赠送许多进步刊物给他学习。是年冬,袁咨桐秘密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他是学校话剧社的活跃分子,创作了控诉旧社会黑暗和不平等的剧本《玫瑰花》,交由“晓庄剧社”演出,深受好评。他曾对堂兄迟华说:“在晓庄师范学校受到新的教育,时间才一年,却远远超过以往十年寒窗的死读。”次年初,袁咨桐升入初中,不久又担任了共青团晓庄支部书记。
1930年5月,袁咨桐在散发传单时不幸被捕,反动派见他年少,在两次过堂中利诱威逼,毫无结果。首都卫戍司令谷正伦的妻子陈谨与袁咨桐同为黄齐生学生,她先后两次找袁咨桐谈话:“师弟一定是给共产党和他们宣扬的共产邪说迷住了,不然,前程远大呢。”袁咨桐斩钉截铁地回答:“人各有志,不必强求!”
当时,很多人认为这个孩子太傻——大哥在国民党军队里做官,二哥也在国民政府里做官,为什么不利用关系谋取一官半职,非要闹事呢?大哥来保释他时,威胁说:“这次保你出去,你要再跟着共产党干,我就毙了你!”袁咨桐毫不理会,出狱后继续坚持革命斗争。
1930年8月,组织决定让袁咨桐转移到上海。动身前,他又一次被捕了。谷正伦要他在自首悔过书上签字,并登报声明与共产党永远脱离关系。袁咨桐瞥了一眼悔过书,只见上面写着“误信共产邪说”等语,便断然拒绝了这个无理条件,并一把抓起悔过书撕个粉碎:“我不是误信,我是相信,坚定地相信,共产主义一定能实现!”
恼羞成怒的谷正伦,下令爪牙动用各种酷刑,打断了他的双脚,吊脱了他的双臂,并将他全身打得皮开肉绽,企图从他口中挤出点东西。尽管衣服粘在伤口上面,动一下就疼痛难忍,尽管被折磨得死去活来,但他宁死不屈。
敌人见劝降无望,决定对袁咨桐处以极刑。根据当时国民政府的法律规定,未满18岁不能判死刑。敌人无耻地把他的年龄由16岁改成18岁。临刑前夜,袁咨桐在自己的照片上写下“长别人世”四字,交给难友,与大家作最后的告别。1930年9月,袁咨桐牺牲在雨花台。
究竟是什么力量支撑小小年纪的袁咨桐经受住常人难以承受的考验?从他在狱中写给二哥的信里,可以找到答案:“我们各有着不同的处境,有人在忍辱顺受,有人在观望徘徊,有人在勇往直前。一个人到了不怕死的地步,还有什么顾虑的?有了这种舍己为公奋斗的精神,还怕理想事业不能成功?”
袁咨桐就义的噩耗传到上海,作家柔石悲痛不已,挥笔写下了长诗《血在沸》:“血在沸,心在烧,在这恐怖的夜里,他死了!他死了!在这白色恐怖的夜里——我们的小同志,枪杀的,子弹丢进他的胸膛,躺下了——小小的身子,草地上,流着一片鲜红的血!……血在沸,心在烧,我们小同志有铁的筋肉——如火的眼睛。”(宋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