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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斑鸠能治病?他们听信偏方拿起弹弓……
2020-07-13 16:26:00  来源: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他们都是年轻人,主观上‘为了孩子’,能及时认罪悔罪,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应该考虑从宽处理,也希望你们这些年轻人能引以为戒,相信科学……”4月23日,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举办的一起非法狩猎案件相对不起诉听证会上,省人大代表说。

  

  “他们的行为构成犯罪,但结合相关案例比较,本案情节轻微,行为人对狩猎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主观恶性较小,知道可能涉嫌犯罪后有自首和坦白情节,检察院依法可以作不起诉决定……”出席听证会的律师代表指出。

  

  究竟是一起什么样的案件使得现场听证人员颇为动容?

  2019年10月中旬某日晚20时许,魏某海与朋友朱某某、周某某、魏某江四人前往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指挥中心东侧星海湖北侧树林处,照明、寻找目标、弹弓打击、捡拾斑鸠等分工负责。当晚,他们共猎捕斑鸠7只。然而他们的捕猎行为引起周边居民注意并报警,连云港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迅速出警,将魏某海、周某某、魏某江三人当场抓获。现场侥幸逃脱的朱某某在得知他们的行为可能涉嫌犯罪后,前往公安机关自首。

  后经鉴定,魏某海、朱某某等4人猎捕的7只斑鸠中,珠颈斑鸠1只,山斑鸠6只,均为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他们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依照《刑法》规定,构成非法狩猎罪。得知涉嫌犯罪,四人悔不当初。他们为什么要猎捕斑鸠呢?

  

  原来,犯罪嫌疑人魏某海7岁的小儿子常年反复咳嗽,让一家老小很着急。案发当天中午,魏某海在跟其他3人聊天时听说,有老人讲斑鸠可以治咳嗽,于是四人决定晚上试一试。

  在审查起诉阶段,考虑到本案犯罪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较小,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且提出愿意积极赔偿并修复生态,具备法定的从轻和减轻处罚情节,拟依法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为确保案件公开公正、自觉接受监督,开发区检察院召开案件听证会,邀请侦查机关代表、律师代表和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听证。

  听证现场,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犯罪事实,阐明定罪量刑涉及的法律规定,以及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依据,现场听取侦查机关、律师代表及代表委员的监督意见。“若做出不起诉决定,检察机关将提出意见,把案件移送野生动物保护主管机关,对4名行为人给予行政处罚。”

  “老话说‘莫打三春鸟’我也知道,只是之前法律知识了解不够,真不该……”犯罪嫌疑人魏某海在申辩中悔恨不已,“今后,我也会尽我所能提醒身边的人,不要猎捕野生动物,做个守法公民。”

  

  “非常有幸参加这次听证活动,是一次很好的科普,我学习到了相对不起诉和野生动物保护的很多知识。”参加听证活动的市政协委员说,“这起案件比较轻微,但是老话说‘不以恶小而为之’,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都在积极依法履行职责,要给你们点赞!检察院对这起案件做不起诉不仅能够起到惩戒犯罪、警示社会的作用,也能给犯错的年轻人一个机会。”

  “从律师专业角度来说,检察院虽然拟做出不起诉决定,但绝不是放任犯罪,而是依法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完善起诉裁量权,给予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同样能起到教育和警戒作用,让群众认识到检察院不仅仅是对刑事犯罪提起公诉,同时也可以依法对罪轻者不予起诉。”律师代表说。

  现场听证人员均赞同检察院拟作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在训诫教育环节,承办检察官再次提醒:“不被起诉不代表没犯罪,相信你们已经认识到错误,意识到了后果,一定不要再触碰法律的底线。”

  “不管出于什么理由非法狩猎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开发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刚出台不久,我们虽然拟对这起案件作不起诉处理,但保护野生动物的决心不变,希望案件能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大家自觉增强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编辑:孙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