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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服务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
2020-09-02 08:38:00  来源: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8月26日,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正式获批,8月31日,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建设全面启动。自贸试验区建设启动以来,开发区检察院在如何服务保障自贸区企业发展、服务自贸区整体法治建设等方面主动出击,制定出台了《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服务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一下简称《意见》)。

  问:据了解《

  意见

  》受到了市委常委、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尹哲强的批示肯定,请简单介绍一下《意见》。

  答:今年11月初,我们制定出台了《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服务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十七条,结合前期的实地调研结果,从机制创新、重点履职、优化服务等方面着力,力求为自贸区建设提供精准检察服务。最近,我们结合工作实践配套出台了《服务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细则》,构建“3+2+1”保障体系。一是组建三套班子,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服务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全院整体工作思路方向;成立以分管领导带头的刑事、民事专业化办案组,保障涉及自贸区的个案公正;成立对口宣讲小组,在新媒体宣传之外强化以案释法。二是搭建两个平台,一方面,联合管委会、法院、公安分局及相关行政部门,建立完善助企司法联动交流平台,打造“服务、监管、执法、司法”一体化协作机制;另一方面,积极对接上海、南京、苏州等自贸试验区检察机关,搭建自贸区检察机关共建平台,探索长期合作。三是借力外脑,适时举办司法论坛,除公检法司及国土局、环保局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外,聘请江苏海洋大学法学教授、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加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就服务自贸试验区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专题研讨。依照《意见》和《实施细则》,我们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记者:我们知道,自贸试验区发展有许多新要求、新标准,那么贵院在各项工作方面是否有相应的新办法?

  新闻发言人:为了精准对接新要求、新标准,我们对工作机制做出了一些探索和创新。一是结合区域特色优化知识产权工作机制。紧扣连云港自贸区新医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的“三新一高”产业特色,细化与开发区知识产权部门工作衔接,建立专利、商标、版权的行政监管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合作机制。围绕自贸区空间规划中打造中华药港等“两区四园”功能园区的重点布局,重点强化对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侵犯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二是组建专门机构对接服务自贸区工作。成立服务保障自贸区工作小组,院领导牵头、业务骨干参与,处理日常涉及自贸区建设的相关司法问题,对口提供专业法律服务。设置自贸区案件办案组,专组、专人办理涉及自贸区案件,同时探索建立与我省自贸区其他片区检察机关的办案双向反馈机制,对于具有共性的刑事、民商事、行政检察政策以及司法标准等工作进行双向配合,提升专业化水平。三是探索建立检察智库助力保障。邀请检察系统业务骨干、民商经济领域专家、诉讼经验丰富的律师及本地高校学者共建自贸区司法研究中心,针对自贸区内新兴的、有争议的法律问题进行多方研讨,避免疑难案件久拖不决,为自贸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编辑:孙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