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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开发区检察院服务自贸区建设工作 受到市委常委尹哲强批示肯定
2020-09-01 10:56:00  来源: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开发区检察院制定出台的《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服务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及服务自贸试验区法治化建设相关工作受到市委常委、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尹哲强同志批示肯定。

  尹常委在批示中指出:“今年以来,区检察院在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 紧紧围绕‘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主题主线,在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企业做了大量实实在在的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获得了企业和全区上下一致好评,成绩值得充分肯定,希望继续发扬光大,争当全市检察排头兵。”

  11月13日,开发区检察院结合前期针对自贸试验区进驻企业、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开发区管委会等处的实地调研成果,制定出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服务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精准检察服务。

  针对自贸试验区特点,《意见》建立了创新工作机制。紧扣自贸区“三新一高”产业特色,建立专利、商标、版权的行政监管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合作机制;成立由院领导牵头、业务骨干参与的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工作小组,处理日常司法相关问题;组建自贸试验区案件专门办案组,同时探索建立与本省自贸区检察机关的办案双向反馈机制,对于细化具有共性的刑事、民商事、行政检察政策以及司法标准等工作进行双向配合;探索建立检察智库,邀请专家、学者、律师及本地高校共建司法研究中心,为自贸试验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同时,《意见》在依法履职方面有所侧重。打击犯罪保护企业权益,依法严惩自贸试验区范围内危害社会治安、侵犯企业财产权益、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检察监督侧重服务企业运营,充分利用检察建议、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等工作职能,最大限度降低法律纠纷造成的企业运营损耗;主动适应自贸试验区特殊管理机制,在经济纠纷、改革探索等方面准确区分罪与非罪,在法定范围内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另外,为了最大限度给企业提供便捷,《意见》优化了检察服务方式。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企业控告、举报、咨询、救济、受案均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便捷法律服务;依托自贸试验区法律服务讲师团,开展形式各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以案释法帮助企业建章立制、防控风险。

  编辑:孙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