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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三哥知道你家里困难,咱们不谈钱了……”
2020-01-02 14:40:00  来源: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11月19日,在开发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一起轻伤害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十几年交情的“哥儿俩”胡某某、董某某两人挽着胳膊,重归于好。

  

  胡某某和董某某是十几年前就认识的好友,彼此相熟。前不久,两人合伙因做土方工程有一些经济往来,胡某某借董某某的部分欠款迟迟没有还上。某天,两人和其他朋友一起聚餐,席间喝了酒,聊天中董某某提到了欠款问题,言语起了冲突,两人借着酒劲动手打了起来。过程中,董某某腰上的一把刀掉在地上,胡某某看到更加生气,对董某某加重拳打脚踢,这让原本没打算真动手的董某某开始持刀反击,最终,经鉴定胡某某损伤构成轻伤一级。

  “我要让他坐牢,还要他赔偿,狠狠地赔!”侦查阶段,在气头上的胡某某不接受调解,与董某某见面说不了几句就吵起来,案件被公安机关移送至开发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环节,承办检察官发现,双方当事人是十多年交情的老朋友,两家人一直相处融洽,案发当天因为酒后一时冲动起了冲突但情节轻微,而犯罪嫌疑人董某某家中有4名学龄子女,家庭负担较重,且被害人胡某某也有过错。

  “这种亲友之间一时冲动造成的轻微案件,当事人之间受损的关系往往有修复的可能,”开发区检察院检察长董月明认为,“简单依照刑事诉讼流程起诉难以有效化解此类矛盾纠纷,甚至有可能扩大矛盾并引发其他社会问题。”以此为出发点,开发区检察院启动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希望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

  “他们多年的感情还在,胡某某理解董某某家里困难,内心里是不想为难他的,只是情绪上怒气还没消。”在与胡某某的交流中,检察官注意到,一提起董某某家中的实际情况,原本情绪有些激动的胡某某就低头不语或叹气。另一边,董某某在检察官的教育劝说下,也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不管怎么说也不该跟三哥动手,还伤了他……”同时,承办检察官找到了两人的叔叔赵某,请他居中协助调解。

  在承办检察官和人民调解员的多次联合劝说下,两人终于心平气和坐在一起,对于伤人行为董某某诚恳道歉,胡某某红了眼眶,搂着董某某的肩膀说:“三哥知道你家里困难,咱们不谈钱了,不谈钱了……”

  当日,这起案件达成和解,被害人主动放弃了伤害赔偿,表示谅解。“检察工作不仅仅体现在起诉案件上,化解矛盾纠纷、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都是我们希望做出的检察贡献。”开发区检察院检察官说。

  编辑:孙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