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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我孩子今年十四岁了,半月前从家里拿了金首饰去典当行当了1700元钱典当行的行为是不是涉嫌违法?
2020-08-13 17:10:00  来源: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网民老钱:

  您好,我孩子今年十四岁了,半月前从家里拿了金首饰去典当行当了1700元钱,现在我们发现了,找典当行想赎回,结果说被卖了,赎不回来了,我想咨询一下我们该走什么法律程序?当时孩子说是从家里偷拿的,典当行依旧收了,典当行的行为是不是涉嫌违法?我们如果报案会不会对孩子以后有影响?

  开检君回复:

  您好。首先,您孩子只有十四周岁,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因此就算他偷拿了家里的东西,也不会作为犯罪处理。所以报案对孩子是没有影响的。其次,本案属于民事纠纷,公安机关也只能组织您和典当行调解、协商。最后,从法律上来看,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当票应当载明当户姓名、住址、有效证件及号码,因此,如果这件金首饰价值比较大,那么您的孩子是无权自己拿去典当的,可以要求撤销典当行为。

  编辑:孙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