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开发区检察“蓝老师”校园开讲:预防校园暴力犯罪 从赶走坏情绪开始
2020-09-10 14:38:00  来源: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你的坏情绪总是很想找一个出口,而拳头是最错误的那一个,因为这不仅伤到了别人,也把自己推到了违法犯罪的边缘……”9日下午,在连云港市山东小学,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开设的《预防校园暴力犯罪:别让坏情绪走错了门》专题亲子法治课开讲,200余名师生和家长代表参与。

  

  “同学们,刚才两个故事里的大哥哥都是因为跟同学闹矛盾起了争执,一时情绪失控动手伤人导致犯罪,我们看到,除了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和对他人生命健康的敬畏,他们被自己的坏情绪牵着鼻子走,才酿成悲剧……”开发区检察院女检察官汪姝言是山东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她用两个典型案例小故事吸引了大家的注意,故事中,受不良情绪驱使,原本同学之间的小口角最终引发故意伤害犯罪,导致了双方家庭的悲剧。课堂上,汪姝言从常见起因、行为方式、法律后果等方面讲解了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校园暴力犯罪常见罪名的犯罪构成,分析了不良情绪会对青少年造成的负面影响;结合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进行心理疏导的专业经验,她引导同学们在遇到矛盾时正视自己的坏情绪,学会通过转移注意、自我激励、心理换位等方式合理疏导和正确释放自己的不良情绪,告诫大家要管理好情绪、管得住拳头。

  

  

  “这类法治课形式新颖,同学们听得很有兴趣也非常容易理解记忆,从互动环节踊跃发言就能看出来大家都听到脑子里、记到心里了。”山东小学校长说。

  这次法治课首次邀请家长代表参与旁听,这是汪姝言事前提出来的,“家长的思维方式和处事方法往往对未成年人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实践中也有因为学生之间小矛盾导致两方家长动手的案例,父母正确的引导教育对预防这类校园暴力犯罪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她提醒老师和家长,要关注未成年人情绪管理,注意生活中的引导干预,帮助未成年人在道德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疏导情绪。

  

  该院未检部门在分析近年来办理的校园暴力犯罪类案时发现,青少年情绪丰富而强烈,不稳定、容易冲动,是诱发这类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引导未成年人学习法律知识、认识到肆意发泄不良情绪的法律后果,帮助他们有效管理情绪,能够有效从根源上预防校园暴力犯罪发生。

  

  “我平时对孩子这类情绪没太在意,对我自己在孩子面前的情绪发泄也不够注意,今天检察官老师讲得很有道理,不能让一时的坏情绪导致违法犯罪,耽误了孩子……”一位旁听的家长很有感触。

  编辑:孙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