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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检察开放日邀“园丁”共话未成年人保护
2021-05-31 10:48:00  来源: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5月27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组织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开发区中云街道各社区“未保专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中云街道辖区各中小学德育教师及其他教师代表等30余人应邀参加活动。

  正值六一节前夕,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紧密结合队伍教育整顿为民办实事及精准普法部署要求,立足辖区实际有针对性地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发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联合开发区中云街道共同谋划开展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题检察开放日活动。

  活动当日,在引导员的讲解下,参加活动的未成年人工作者代表先后参观了区院检察办案中心、12309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学习了区院自制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手册,听取了区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及相关法律修订的新增内容,大家对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检察职能和检察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要预防和杜绝未成年人性侵类案件的发生,需要家庭、学校、司法机关乃至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和努力。”汪姝言作为区检察院未检业务骨干和活动主讲人,通报了该院近三年来未成年人性侵案件办理情况,真实的案例和数据引发了与会代表的讨论和思考。

  随后,汪姝言进行了有关法律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刚性法律,它规定了各大保护主体的违法责任,违法必究,可以说让法律‘长出了牙齿’。”结合10个真实案例,她详细说明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政府保护、网络保护、司法保护等六大保护内容,以及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代为照护、国家兜底监护、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及措施、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从业禁止及信息查询制度等十大立法亮点,引导参与未成年人工作的各责任主体进一步认识到未成年人保护责任之重,更加深入了解各项法定责任和新增的制度性法律规定。同时,汪姝言详细解读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的“不良行为”与“严重不良行为”,帮助和督促未成年人工作者尤其是教师更加及时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引导和行为干预工作。

  编辑:孙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