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妇联《关于深化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工作,4月18日,连云港开发区检察院与连云区检察院召开跨区域困境儿童救助协调会,共同会商推进涉案困境儿童救助工作。开发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克晓,连云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长春出席会议。
陈长春检察长首先详细介绍了该院在办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中,发现服刑人员王某某育有的三名7岁以下幼儿子女常住地在开发区,且仅由一名生活困难的年迈亲属抚养,亟需救助帮扶,建议两院联合开展救助工作。
张克晓检察长表示,开发区院将尽快前往三名幼儿所在的村委会了解抚养家庭和幼儿的生活、教育情况,联合连云区院尽早依法发放司法救助金,委托有关部门对救助金的后续使用进行跟踪,帮助幼童家庭解决短期生活困难。
两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就落实上级有关困境儿童社会救助工作的要求进行深入探讨,结合本起案事例中的特殊情况,拟联合有关部门为两名适龄儿童解决入学、入托问题,安排就近入学,并争取减免学杂费用。同时,争取寻求社区工作者介入帮助,为三名儿童提供日常的关怀和照顾,力争做到以“我管”促“都管”,切实为困境儿童提供关心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