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18年)》颁布施行后的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开发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史良成带领刑检部门负责人张兆航和汪姝言、洪昊宇等检察官一同来到连云港高级中学,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
在活动中,开发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史良成被连云港高级中学聘任为法治副校长,现场向学校赠送最高人民检察院编写的《法治进校园精品教程》书籍和教学视频资料。
随后,汪姝言检察官为该校500余名师生作了一场题为《做落实宪法的行动者:当代公民的使命》的法治课,结合2018年宪法修正案相关修改内容,从国家宪法日设立的意义、2018宪法修改的意义和青年学生肩负的法治使命,围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等内容,深入浅出地为师生讲授了一堂内容丰富的宪法普及课。
授课后检察官现场与学生交流互动,答疑解惑,并号召同学们“成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小公民,一定要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做宪法文明的崇尚者、遵守者、捍卫者,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检察长任学校法治副校长,是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要举措,是营造全社会关爱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的生动实践,检察长可充分发挥检察工作效能,整合利用法治教育资源,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真正成为青少年法治教育品牌的倍增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