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在连云港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开发区检察院党组书记董月明受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祥林委托,向大会报告了市检察院关于开发区检察院成立后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获得大会全票通过。会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董月明同志担任开发区检察院检察长、检委会委员的决定。
在报告中,董月明同志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围绕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涉企犯罪,强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以不断加强法治环境治理,压缩违法空间;创新监督机制,突出监督重点,以精准把握工作重点,全面提高监督质效;坚持政治建检,强化业务兴检,加强职业保障,以不断夯实自身建设,提升专业能力等三个方面工作开展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做了具体汇报,报告获得与会代表的一致认同,全票通过。
市人大常委会任命董月明同志为开发区检察院检察长、检委会委员
会议审议表决了董月明同志拟任开发区检察院检察长、检委会委员的任职议案,获得与会代表全票通过。
董月明同志就职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