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刑事案件办案力度持续加大。2020年1至3月,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案件件248人,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29件40人,羁押必要性审查8人。
二是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20年1至3月,对于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3人,起诉3人。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捕决定0人,不起诉未成年人5人,附条件不起诉3人。
三是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深化。2020年1至3月,发出公益诉讼前检察建议4件,采纳4件;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决定书4件,获法院生效判决采纳3件;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0件。
四是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2020年1至3月,接待来访群众3人次,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等来信来访11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