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地处江苏省连云港市东部地区,司法管辖范围是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等三个主体功能区,面积约363平方公里,人口约28.7万。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是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首批国家级开发区,是连云港市外向型经济的重要载体和建设国际性海滨城市的核心区域,是连云港优质资源最为集中的区域和精华所在;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2015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国家级高新区,聚集了一大批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产业;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内的花果山、渔湾等多处景区列入国家5A或4A级国家风景名胜区。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位于连云港市黄河路43号,是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复同意设立的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行使县一级人民检察院职权。2015 年11月,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审核,江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机构编制方案。20l6年10月,连云港市委任命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设正处职党组书记1名,副处职党组副书记1名,其他副处职党组成员2名。至此,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筹建工作正式开始,2017年8月举办成立揭牌仪式,2018年1月正式受理案件。经部分侦查职能转隶监察委员会和机构内部改革后,目前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本着精简、高效,突出执法办案中心地位的原则,设置检察综合管理部(加挂政治部牌子)、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3个内设机构。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的设立,既是连云港市委调整连云港地区检察工作布局的重大举措,也是精准应对全市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快推进“两聚一高、产业强市”战略步伐的重大举措。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大局,强化使命担当,以信息化、规范化、特色化为导向,布新局开新篇,创特色树品牌,着力打造“精致、奋进、智慧、和谐”的检察院,聚焦主责主业,维护公平正义,积极融入全市“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新征程,努力为建设“强富美高”的新园区、新景区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