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至11日,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卢磊起等10人诈骗、敲诈勒索、抢劫等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该案是我市扫黑斗争专项行动以来,目前开庭审理的最大“套路贷”涉恶案件,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卢磊起通过未经工商登记的公司名义,在各网站平台发布贷款信息,向社会公众发放高利贷,并先后聚集郭庚雷、杨飞、刘学等人催讨债务,逐渐形成以被告人卢磊起为首,被告人郭庚雷、杨飞为骨干成员,被告人刘学积极参与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催讨债务过程中,被告人卢磊起等10人以诈骗、强迫交易、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盗窃、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虚假诉讼等方式,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因该案涉案人员较多、犯罪事实复杂、社会影响广泛,开发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案件办理工作,多措并举保证案件办理质量。该案由开发区检察院检察长董月明全程直接办理。庭审中,董月明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全面出示了案件相关证据,就案件的定罪量刑、社会危害性、警示教育等方面充分发表了公诉意见,有力指控了该犯罪集团的恶行,并进行了充分法庭辩论。
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开发区院邀请了5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指导观摩庭审活动。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