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张春雷同志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先进个人”。
近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会议。会上对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斗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张春雷同志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先进个人”。
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张春雷同志带领开发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认真学习贯彻上级部署,充分履行刑事检察职能,积极投身扫黑除恶工作;先后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推进全院扫黑除恶工作有序开展;深入开展案件分析,报送的工作报告获区领导批示肯定。
2018年至今,开发区检察院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10件38人,其中,审查起诉全市首例“套路贷”涉恶犯罪集团案件,均已起诉获判且诉判一致。同时,会同侦查、审判机关出台《建立公检法扫黑除恶沟通联络机制若干规定》,强化司法合力,确保办案成效。区检察院扫黑除恶工作先后2次获区领导批示肯定;先后有2名干警荣获省、市、区级扫黑除恶工作专项表彰和荣誉称号。
我们为他骄傲、视他为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