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检察院将人民调解机制引入刑事和解全过程,形成检调对接工作合力,努力把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诉前”。
专业规范,搭建平台解纠纷。联合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全市首家驻检察院调解工作室,入驻调解员全程参与轻微刑事案件调处和解。成立由检察官和人民调解员组成的“淼解纷”调解工作团队,针对调解难题共同研究制定个性化方案,调解成功率达81%。制定刑事和解工作制度,明确适用范围,限定调解周期,落实排查研判、联席会议、统计台账、跟踪回访四项制度,轻微刑事案件调解适用率达100%。
公正公开,释法说理解心结。办案检察官与听证员、人民调解员实地走访,全面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制定有针对性的调解方案。坚持“应听证尽听证”“以听证促和解”,在调解过程中邀请群众代表、代理律师等参与公开听证,为当事人搭建沟通平台,通过摆明案件事实证据、详细阐述法律依据等做法,引导当事人消除对立情绪、依法表达诉求,帮助解开当事人“心结”,调解听证率达36%。
协作配合,多元救助显温度。积极探索“检调对接+司法救助”工作模式,针对被害人难以通过调解赔偿、补偿解决生计等情况,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帮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联合16家单位签订《关于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的框架协议》,助力打通各救助职能机关之间信息壁垒,对因案致困的案件当事人开展多元立体化综合救助,相关案例入选省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