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刑事案件办案力度持续加大。2021年1至3月,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案件28件35人,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23件28人,羁押必要性审查0人。
二是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21年1至3月,对于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0人,起诉5人。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捕决定0人,不起诉未成年人0人,附条件不起诉0人。
三是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深化。2021年1至3月,发出公益诉讼前检察建议0件,采纳0件;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决定书1件,获法院生效判决采纳1件;发出执行监督1件。
四是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2021年1至3月,接待来访群众6人次,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等来信来访3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