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毛元溪、张义建重大责任事故一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毛元溪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张义建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 > 案件发布 > 正文
【判决案件】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毛元溪、张义建重大责任事故案一审判决
2022-06-30 10:23:00 来源: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徐千晴
更多…案件发布
- · 【判决案件】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徐东升盗窃案一审判决
- · 【判决案件】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汪港盗窃案一审判决
- · 【判决案件】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华国危险驾驶案一审判决
- · 【判决案件】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亮盗窃案一审判决
- · 【判决案件】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苏亮危险驾驶案一审判决
- · 【判决案件】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胡维勇危险驾驶案一审判决
- · 【判决案件】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蒋浩危险驾驶案一审判决
- · 【判决案件】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凯齐危险驾驶案一审判决
- · 【判决案件】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滕步林故意伤害案一审判决
- · 【判决案件】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关鑫故意伤害案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