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赵东升等8人非法经营一案一审宣判。被告人赵东升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被告人李垒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被告人李配雨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周瑜余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黄日华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廖增权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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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案件】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赵东升等8人非法经营一案一审判决
2021-12-30 08:44:00 来源: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人民检察院
编辑:孙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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